员工的社会保险是能够补缴的。由单位原因造成的保险漏缴能够进行补缴,同时还应补缴其他未缴纳的保险。办理补缴需要的材料有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;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》;劳动合同、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。
法律依据
《社会保险法》 第六十二条
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,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;
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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